请符合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路费报销条件的教职工,务必于2019年3月29日前填写好《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外埠差旅费报销单》,由基层单位领导签批,并附粘贴好相关票据的“单据粘贴单”(每张单据均需签字),提交到人事处(敦品楼209)办理探亲路费报销手续,咨询电话:3281。
特此通知。
备注:
1.请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外埠差旅费报销单》和“单据粘贴单”,并将《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外埠差旅费报销单》裁成合适大小。
2.乘坐火车卧铺的教职工请在以下网站查询并打印硬座票价,随同乘车票据一起作为报销凭证:http://www.12306.cn
附件:
1.《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关于教职工探亲及其相关待遇的规定》
2.《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外埠差旅费报销单》填写样式
3.“单据粘贴单”样式
人事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