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校园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6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试运行以来,在广大教职员工的理解和配合下,校园停车秩序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出现地下停车场空位较多,地面停车压力较大的情况。
为缓解地面停车压力,提高地下停车场使用效率,根据安稳部调查研究、群众意见反馈和相关部门建议,经研究,决定将《办法》中地下停车场停车时长,由目前每辆车全年分配2400小时暂调整为4800小时。即1月22日起,凡有地下车库进出权限的车辆,在本车证有效期内进库剩余时间统一增加2400小时。
特此通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