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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校史馆文字和实物资料的通知

时间:2016-03-24    来源:党委办公室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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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各界校友:

今年是我校建校70周年,为了全面反映学校70年发展的风雨历程,充分展示学校的发展成果,学校组织开展了校史馆的建设工作。为充实校史馆的馆藏,完善校史资料的收集、整理、考证和利用工作,现面向全体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征集校史馆文字和实物资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限

1946年至今,学校发展各个历史阶段的史料均可收入。

二、征集资料范围

1.建校以来,学校主要活动及师生员工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党建、思政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图表、照片、实物和音像材料等。

2.反映学校历史变迁(如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及照片。

3.曾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工作、对外交往的照片。

4.学校的校旗、校徽、证章,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通讯录等。

5.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及重要领导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6.教职员工和校友在参加校外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文稿、纪念品和照片。

7.反映我校教学、科研自主创新成就的获奖成果、奖励证书,反映获奖成果的各类影音资料、文字材料等。

8.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资料。

9.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学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校内使用的票证等。

10.杰出、知名校友事迹、简历及照片资料。

11.其他具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三、征集要求

1.属于个人提供的实物、奖杯、奖牌、奖状、证书、鉴定资料、题词、书画作品等,提供人要注明是否愿意捐赠,如不愿捐赠,学校对采用的实物将制作复制件,原件退还给提供人。

2.各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或部门获得的能代表学校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奖牌、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应提供给学校永久保存。

四、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凡自愿捐赠的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得到永久妥善保存。学校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提供方便。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或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

3.有偿收藏:对于一些确有历史价值、不可复制的实物资料,请与宣传部联系具体商讨收藏事宜。

五、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元明 左芳舟

联系电话:010--88803526

电子信箱:xcb@ncut.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党委宣传部

党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关闭

电话:010 - 88802114    E-mail:xyw@ncut.edu.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邮编:1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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