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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时间:2021-05-17    来源:教务处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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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第十八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按照北京市教委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

二、项目及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的教师于5月24日11:00前经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审核推荐后统一将《教育教学奖推荐书》(纸质版7份)报送教务处(过期视为放弃),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市教委高教处的要求上报。

四、联系方式

教务处:88803686,尹老师


教育部网上原文和附件下载http://www.moe.gov.cn/s78/A20/tongzhi/gangaotai/202104/t20210430_529403.html

附件: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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