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教职工探亲及其相关待遇的规定》,即日起接受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审批工作,时间截止3月30日。请符合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路费报销条件的教职工于截止日期前填写好《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外埠差旅费报销单》,由基层单位领导签批,并附粘贴好相关票据的“单据粘贴单”(每张单据均需签字),提交到人事处(敦品楼209)办理探亲路费报销手续,咨询电话:3281。
特此通知。
备注:
1.请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外埠差旅费报销单》和“单据粘贴单”,并将《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外埠差旅费报销单》裁成合适大小。
2.乘坐火车卧铺的教职工请在以下网站查询并打印硬座票价,随同乘车票据一起作为报销凭证:http://www.12306.cn
附件:
1.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关于教职工探亲及其相关待遇的规定
2.《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外埠差旅费报销单》填写样式
3.“单据粘贴单”样式
人事处
2021年3月3日